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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监管局三项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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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07 访问次数:395
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改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创新财政支出方式的重要举措,浙江监管局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提高本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质量。

  一、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

  牵住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这个“牛鼻子”,不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一是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同步谋划、同步编制,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二是加强项目审核,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跟踪,对合同履行、绩效目标实施等开展监控,一旦发现偏离目标即采取纠正措施,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

  按业务类型,拟定局内常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模板,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完善合同要件,协同业务部门对合同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进一步审核,切实防范合同履行风险。制定完善我局《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内部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理顺合同订立、履行、保管等环节,严格按规定签订合同,及时跟踪合同履约情况,确保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等达到预期目标。

  三、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学习宣传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熟悉浙江省指导性目录规范购买服务内容,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和操作规范,为推进工作夯实基础。日常工作中,将政策宣传与组织实施有机结合,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的推广普及,提升局内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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