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马驹桥镇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A、B、E地块(A-1#楼等29项)弱电工程(A、B地块)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14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马驹桥镇中部乡镇地区团瓢庄村域范围内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13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可视对讲、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停车管理、电子巡更(离线)、智能门锁的深化设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竣工资料整理及成品保护。
2.6其他 /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提供近3年(2021年12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企业未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施工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的扫描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列表: 招标公告.pdf
1. 招标条件
马驹桥镇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一标段)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京技审批(核)【2021】4号、京技审批(核)【2022】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为 马驹桥镇中部乡镇地区团瓢庄村域范围内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马驹桥镇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A、B、E地块(A-1#楼等29项)弱电工程(A、B地块)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事务所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马驹桥镇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A、B、E地块(A-1#楼等29项)弱电工程(A、B地块)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14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马驹桥镇中部乡镇地区团瓢庄村域范围内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13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可视对讲、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停车管理、电子巡更(离线)、智能门锁的深化设计、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竣工资料整理及成品保护。
2.6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提供近3年(2021年12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企业未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施工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的扫描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下载资格预审文件。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1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上发布,并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 ******事务所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320号 |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口子村东1号 院76号楼1至2层101 |
联 系 人: 陈悦 | 联 系 人: 梁小雨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010-******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陈悦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列表: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