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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军民融合产业园服务中心房屋公开竞租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北
源发布时间:2020-05-29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受远******有限公司(出租人)委托,湖北******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价方式对远安******服务中心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租用者报名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远安******服务中心房屋公开竞租
二、竞租资产情况:
1、竞租项目范围:远安******服务中心房屋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城南工业园内,预计房屋主体工程将于2020年9月底前完工。框架结构,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为1866.24㎡;
2、竞租底价:179353.00元/年;
三、租赁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期限:五年(房屋建成移交之日起推算)。到期后,出租人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决定重新竞价招租或签订续租协议。租赁期内如遇因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改建或开发建设需要拆除时,即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承租双方均不算违约。
四、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采取有底价增价竞争的方式进行。出租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竞租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五、竞租人条件:
1、竞租人须是登记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竞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社会形象,无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记录;
2、竞租人须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0年6月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各竞租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北******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办理竞租相关手续(公司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上成立的时间为准******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人本人15万元以上资金证明截图;自然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人本人15万元以上资金证******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3、本次须提交竞租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竞租保证金由湖北******有限公司代收代退。各竞租人应在竞租时间(2020年6月8日下午23时59分)******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竞租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指定的保证******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金缴纳方式递交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对应的竞租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湖北******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银行账号:************0157
咨询电话:0717—******
4、所有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缴纳首年租金,则其他竞租人的保证金在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遇其他情形,则以出租人通知为准。
七、竞租地点、时间及加价幅度
1、竞租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2、竞租时间:2020年6月9日09时30分。
3、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0年6月9日09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每位竞租人竞价递增幅度为1000.00元(第一次竞价价格为竞租底价,第二次竞价价格为第一次竞价价格加上1000.00元,以此类推),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2)报价只要不低于竞租底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4)若自由报价阶段无竞租人举牌参与竞价,则本次竞价活动失败。
八、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
1、承租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承担1000元/天违约金,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没收竞租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租金采取年付方式。承租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和公告规定的承租履约保证金。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1000元/天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年及第三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赁期限到期的前2个月内支付该年租金,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办法管理。
3、承租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选择报价第二高的竞租人或重新组织竞租活动,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4、在租赁服务期内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出租人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管理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经营范围出现影响环境、扰民,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6、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由于该房屋是远安县军民融合产业园配套服务设施,为满足产业园具体需求,拟建成一楼为食堂和公共餐厅、二楼为包间和多功能会议室、三楼为******服务中心大楼,基于该房屋功能特殊性,需要提前招租,确定承租人后由出租人根据具体需求进行简装后交付,承租人后期装修、改造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本次房屋招租仅用于以上用途,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有噪音、粉尘、污水、废气排放以及“黄赌毒”、易燃易爆或其他危化品经营和存放等经营行业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不得私自改变门面结构。
重要提示:1.竞租人应以承诺函形式响应上述内容要求,承诺函格式于报名时领取。公司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标注标的类型的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注标的类型的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指纹;自然人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注标的类型的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承诺函加盖个人指纹。
2.为实现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人员有序流通,各竞租人应严格执行《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使用湖北健康码扫码通行的通告(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文件第17号)》、《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来远返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文件第18号)》文件要求。各竞租人拟派参加本次竞租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仅限一名)主动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由村(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并配合进行扫码登记和体温测量。
九、信息发布媒体:本次竟租公告在湖北远安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出租人:远******有限公司
联系人:望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镇鸣凤山路27-1号
代理机构:湖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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