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杜鹃花都城区市政道路花园路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担保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7.4.1条履约担保变更为:
************银行保函、金融机构保函、担保机构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
注:履约担保必须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不缴纳视为自
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在本工程竣工验
收后2天内予以退还。
2.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7.4条变更为: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请各投标人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变更公告 - 副本.pdf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担保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7.4.1条履约担保变更为:
************银行保函、金融机构保函、担保机构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
注:履约担保必须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不缴纳视为自
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在本工程竣工验
收后2天内予以退还。
2.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7.4条变更为: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请各投标人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变更公告 - 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