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000551
二、采购单名称:******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16辆报废燃油叉车处置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12-13 16:1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12-18 16:1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高常宝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处理方式 | 处理日期 | 处理地点 | 是否需运费 | 是否需拆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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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废燃油叉车 | 16 | 辆 | 单台处理 | 2024-12-25 | ******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龙湾作业区、灵昆作业区、白楼下作业区内 | 否 | 是 | 本项目竞总价,标的物为16辆报废燃油叉车。(实物图片和规格型号详见补充文件)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总价格。本废旧物资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以实际状态为准(可能缺件和无法启动等),起拍价人民币273078元(贰拾柒万叁仟零柒拾捌元整)。竞价方自行承担处理报废叉车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装运、吊车和拖车费用、车船运输、处置等所有工作和费用。 2、本项目资格前审,竞价方须按我司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和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计息)缴纳证明等,审核通过方可竞价。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3:30(北京时间),超时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银行温州城东支行)。汇款时请备注:报废叉车竞价项目保证金。 4、竞价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有效期覆盖本项目处理期,必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温州商务局盖章),竞价方不能进行业务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报价等。 ******管理局注销,中选单位须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整机转卖或再使用,因违法处置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中选单位承担,与我司无涉。 6、提货服务的时间约定:中选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上门回收。 7、处置项目以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中选通知为准。 8、中选单位业务(含提货)人员进港需配合我司做好相关事宜报备。 9、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价方视需要自行前往,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现场、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补偿或弃标等要求。 10、保证金退回:中选单位回收完成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非中选单位于中选公告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退款前竞价方需向我司提供正式收据。
发布日期: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