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申请撤销或调整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7号******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涉及的灵川县2009年第二批次镇建设用地调整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人民政府《关于灵川县2009年第二批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09〕632号)批复同意将灵川县三街镇三街村委会东街二片、凤凰街、北街片村民小组,五福村委会蛟塘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灵川县2012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等11个批次(项目)批准文件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4〕211号)批准同意调整灵川县2009年第二批次镇建设用地(桂政土批函〔2009〕632号)的批准文件,该批准文件中的0.2088公顷土地不再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建设用地调整地块勘测定界图
******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人民政府《关于灵川县2009年第二批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09〕632号)批复同意将灵川县三街镇三街村委会东街二片、凤凰街、北街片村民小组,五福村委会蛟塘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灵川县2012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等11个批次(项目)批准文件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4〕211号)批准同意调整灵川县2009年第二批次镇建设用地(桂政土批函〔2009〕632号)的批准文件,该批准文件中的0.2088公顷土地不再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建设用地调整地块勘测定界图
******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