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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防城区那梭中学教学综合楼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广西
源发布时间:2024-12-13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001      

******中学教学综合楼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是否远程抽取:?是□否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是否远程

抽取:

2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0.0-20.0分)

           增加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

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

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

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

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指示,自该

文件印发之日起,文件中涉及类型项

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条解释为准。

3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诚信要求

2./

防城港市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

工总承包贰级、参级资质的企业,以

及防城港市外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工

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壹级企业在防城

港市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

公司,根据《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

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试行)》,经

市住建局审核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

区域内承揽现有资质类别承包范围内

更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

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需要业绩

□需要业绩

/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不需要业绩

需要业绩

202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

资格评审标准2.1.3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 项规定的,且按规定 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项资格审查部分(1 ) ~( 7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 100 分,总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 程的下一阶段评审, 如前第 7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 阶段评审,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7 名(含5  则全部达到 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 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 1000  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 9 个】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 项规定的,且按规定 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项资格审查部分(1 ) ~( 7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 100 分,总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 程的下一阶段评审, 如前第 7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 阶段评审,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7 名(含 7  则全部达到 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 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 1000  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 9 个】

6

项目经理情况

 

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5分,满分15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2)项目经理职称:项目经理具有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正,招标文件已调整,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教育局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 80 号        

联系方式:邱伟龙 0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重庆路发展大厦B座401号            

联系方式:胡人仁 0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人仁

电 话:  ******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001      

******中学教学综合楼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是否远程抽取:?是□否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是否远程

抽取:

2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0.0-20.0分)

           增加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

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

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

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

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指示,自该

文件印发之日起,文件中涉及类型项

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条解释为准。

3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诚信要求

2./

防城港市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

工总承包贰级、参级资质的企业,以

及防城港市外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工

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壹级企业在防城

港市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

公司,根据《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

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试行)》,经

市住建局审核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

区域内承揽现有资质类别承包范围内

更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

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需要业绩

□需要业绩

/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不需要业绩

需要业绩

202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

资格评审标准2.1.3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 项规定的,且按规定 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项资格审查部分(1 ) ~( 7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 100 分,总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 程的下一阶段评审, 如前第 7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 阶段评审,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7 名(含5  则全部达到 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 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 1000  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 9 个】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 项规定的,且按规定 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项资格审查部分(1 ) ~( 7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 100 分,总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 程的下一阶段评审, 如前第 7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 阶段评审,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7 名(含 7  则全部达到 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 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 1000  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 9 个】

6

项目经理情况

 

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5分,满分15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2)项目经理职称:项目经理具有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日前近一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正,招标文件已调整,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教育局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 80 号        

联系方式:邱伟龙 0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重庆路发展大厦B座401号            

联系方式:胡人仁 0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人仁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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