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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府南园南区防火玻璃窗采购及安装项目(A320924001001122001001)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12-10
项目名称:******[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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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府南园南区防火玻璃窗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聚龙府南园南区防火玻璃窗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龙府南园南区防火玻璃窗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实施公开招投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南区防火玻璃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1.3标段名称:聚龙府南园南区防火玻璃窗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1.4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1.5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聚龙府南园南区采购689.24平方米防火玻璃窗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聚龙府南园南区防火玻璃窗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聚龙府南园南区采购689.24平方米防火玻璃窗。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1.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56.47万元。

1.8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竣工日期:2025年3月;具体进度满足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总体要求(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2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

1.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供应本采购项目供应相应设备货物的能力,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5其他要求: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联系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联系人自2023年12月0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3年12月0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联系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4年09月0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全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50%;

3.2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0%(含之前支付);

3.3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结论付清余款。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3.4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次月十五日左右办理付款手续(税率13%)

3.5施工过程中,如由招标人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代发资金在工程付款时扣回。(发生上述事件,每次扣罚2000元)。

备注: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主要材料及配件均需提前送样并随机抽检,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总包单位、开发公司、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再供应。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3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51 6236 2672或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 日9:00

6.2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

联系人:李增晨

联系电话:0515-******

                 

******有限公司

 址:江苏射阳金阳哈罗斯国际商贸城27号楼4楼

联系人:周磊

 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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