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泊头市2020年气代煤工程四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泊头市2020年气代煤工程已由泊头市行政审批局以泊审批******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政府补贴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4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河东大、河东南村等村庄的气代煤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泊头市河东大、河东南村等村庄。 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保期一年。 4、工期∕供货期要求: 2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政府补贴。
??2.2招标范围:四标段:河东大、河东南村,以上村庄工程内容:土方;新华村、西关村、河东大、河东南村、刘辛村、跃进村、茶店、大王庙、河西村,以上村庄工程内容:PE、架空及户内安装; 堤口张,工程内容:约203户的架空及户内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镇燃气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燃气工程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开始日期之后)。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28 09:00至2020-10-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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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胜利西路 |
地址: |
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 |
邮编: |
06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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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2150 |
联系人: |
杜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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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禇文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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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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