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技防一体化项目(一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2203-1(深圳发展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42-2021-00619
项目编号:RJ2149HW
项目名******人民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技防一体化项目(一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人民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技防一体化项目(一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人民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技防一体化项目(一期)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1,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1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2019-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1.4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以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2203-1(深圳发展大厦)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0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李云、0756-2216836。《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已经报名的投标人请登录广东政府智慧云平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无需重新登记注册),否则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珠海南坑支行
账号(人民币):******5463
账号(人民币):******5463
备注:1)如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只接受公对公转账;
2)如通过微信转账,请通过邮箱获取收款二维码;
3)转账请备注项目编号。
(5)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政府智慧云平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珠海市万山区桂山岛爱民路1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2203-1(深圳发展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少捷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8日
相关附件:
******人民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技防一体化项目(一期)采购项目9.23.pdf 06政府采购代理协议.pdf 购买标书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