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站站址(江阴市_利港品尊名邸)使用费用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位于利港品尊名邸,面积为1平方米的场地,供乙方建设通信基站和架设天线。上述场地使用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为人民币2100元(含税价,乙方付款前,甲方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场地租金和租期)。使用费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每年11月份支付本年度的使用费,转供电。
开户名:江******有限公司临港分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申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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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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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江******有限公司临港分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集团阳光采购网(******: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4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 江阴市中山南路2号
邮编:2144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日 期: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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