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安市临潼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01
项目名称:西安市临潼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临潼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葡萄保险0.2万亩,石榴保险2万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28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合同包2(西安市临潼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8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保险服务 |
葡萄保险0.2万亩,石榴保险2万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80000.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临潼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西安市临潼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临潼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当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并在西安市设立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者证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西安市临潼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当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并在西安市设立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者证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fwzn/004003/******/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2)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本次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95、******00。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系统(******/),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8)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址:临潼区书院街41号
联系方式:扈新民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联系方式:马咄、王育民、邢芳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咄、王育民、邢芳芳
电话:******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