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顺商超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顺商超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工程已由******改革局以故发改备字【202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故城县康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故城县康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康顺商超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本项目最高限价:******.55元,质量标准:合格,工 期:13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康顺商超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保证金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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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5-26 09:00至2020-06-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6-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河县事成******有限公司 | |
地址: | 故城县 | 地址: | 运河大街92号南院 |
邮编: | 253800 | 邮编: | 054800 |
联系人: | 彭昌明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银行清河县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3 |
******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