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 号)等有关规定,受兰******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兰******有限公司沥青砼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XC-LX2023-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兰******有限公司沥青砼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20公里(含)以下 | 20公里(不含)-50公里(含) | 50公里以上 | 1年 | |
16元/吨 | 0.80元/吨/公里 | 0.70元/吨/公里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条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4:30。
2、发售地点:******有限公司(兰溪市西山路206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资料,并现场交纳资料费;2)网上报名:将所有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通知交纳资料费,并将缴费凭证截图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推荐以支付宝的形式支付,支付宝账号:******,并注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报名单位需采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文件费,缴费时请备注招标编号(ZJXC-LX2023-003)以及单位名称,以免遗漏。
七、购买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如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的在投标时必须提供):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1.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1.2、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采购活动投标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报名表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col/col******52/index.html)。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02月27日09:3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投标将于2023年02月27日09:30时在(兰溪市西山路206号会议室)进行,须知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2、纸质投标文件以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2.1快递材料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 2023 年02月27日09时30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2因快递送达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2.3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单应根据附件格式内容填写(因快递细分类问题,面单形式不同,只要求按提供的内容填写)。
2.4直接送达的,投标文件内包按采购文件要求,外包封用牛皮纸包封,外包封上仅需张贴一张直接送达单,格式详见后附附件。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3、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兰溪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市委政法委):0579-******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0579-******
******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
6.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7.已成功参与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兰******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西山路206号
联系人:余佳
联系电话:0579-******
质疑受理联系人:黄静
质疑联系电话:0579-******
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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