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资讯 > 正文

关于废止《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日期:2024-09-20 访问次数:1

陕建科发〔2024〕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第二批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相关问题线索研判的通知》(陕法办发〔2024〕30号)和工作实际,经审查清理,决定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2〕164号)予以废止。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9日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