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共同编制的《钢-混凝土混合刚(排)架单层房屋结构技术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106-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原《钢-混凝土混合刚(排)架单层房屋结构技术规程》dbj13-106-2008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住建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