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巧用“温度”化解矛盾
本报讯 记者付娟报道 贵州省黔南州财政局以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化解投诉矛盾,在源头化解问题。自去年以来,黔南州财政局已成功调解政府采购投诉案件3宗,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据了解,黔南州财政局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某供应商投诉。该供应商认为黔南州州直a单位b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项对小微企业存在歧视,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不符合。对此,黔南州财政局分别向代理机构、采购单位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并对采购文件进行了检查,认为评分项设定内容不存在对小微企业歧视,供应商主要是因对评分项理解存在偏差、未能准确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而投诉。
根据此前印发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的通知》规定,黔南州财政局成立调解小组,向投诉供应商讲解相关政策,耐心解释评分项各项内容的具体含义,经多次沟通调解,最终投诉供应商认可了黔南州财政局的解释,主动撤销投诉。
黔南州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的建立,提高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效率,也进一步降低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通过多渠道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为保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依法依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原则,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上述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