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黄石、十堰、孝感市城管委,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1〕205号),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燃气安全技术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18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郭启华
联系电话:027-82631888转80703
邮箱:382519918@qq.com
邮寄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8号
邮编:430010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燃气安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燃气安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燃气安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db42/408)修订起草说明
《建筑燃气安全技术规程》(db42/408-2006)自2006年12月18日发布、2007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提高全省建筑燃气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湖北省建筑燃气安全水平、消除户内燃气安全隐患,保障燃气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部分地区存在未严格执行该规程相关条款的情况,导致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由于该规程发布年限较长,国内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已发生变化,需要根据新发布的《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等,结合本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修订,以进一步提高该规程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修订《建筑燃气安全技术规程》(db42/408-2006)(以下简称“规程”)势在必行。
本次“规程”的修订是2021年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立项编号为t-x-03-2021304,归口管理单位为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编单位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湖北省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专业委员会、武汉市燃气热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武汉能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武汉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已更名武汉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组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了启动会,讨论了本次修编整体工作安排,后编制组考虑到本“规程”需要与《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于2022年12月底发布,2023年6月1日实施)等相关国家标准协调,所以本规程未能在规定的2年内完成修编,编制组于2023年12月6日向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延期至2024年12月。2024年8月30日,编制组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暨专家咨询会,对修编稿逐条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会后,编制组再次对修编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次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和公共建筑的配套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的实施对于对于提高全省建筑燃气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湖北省建筑燃气安全水平、消除户内燃气安全隐患,保障燃气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
“规程”分为9个章节,1至4章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第5章为建筑安全用气条件,是针对“规程”近年实施中发现的新问题,在本次修订中新增的重要内容,对调压设施的设置位置及燃气管道的敷设通道、建筑用气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条件等进行了规定。第6章为调压计量设备,包括了调压设备、计量设备的要求。第7章为建筑燃气管道,为本“规程”重点内容,包括建筑燃气管道的工作压力、建筑燃气管道材料、建筑燃气管道设计及安装要求、建筑燃气管道防雷防静电、建筑燃气管道色标要求等内容。第8章为用户端燃具、用气设备和燃气安全设施。第9章是试验及验收。
在本次修订过程中,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t413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等国家标准陆续发布实施,本“规程”考虑了与上述等国家标准的协调。
目前,“规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同时,编制组也准备将“规程”征求意见稿同步发给省内相关燃气行业设计、施工、运营企业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照“规程”编制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和报审工作。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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