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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停车综合治理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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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03 访问次数:1

苏建城〔2024〕14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国动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改善民生、服务发展,努力缓解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停车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出行的需求,更大力度推进停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推动城市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停车综合治理,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

(一)加强专项规划统筹。各地应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布局与结构,制定停车发展战略,合理确定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发展目标、供给结构及规模,明确公共停车设施布局,并针对城市中心区等重点区域制定差异化停车供给策略和治理指引。支持各地编制(修编)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编制责任主体,将涉及空间利用的内容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二)适度提高配建指标。各地可在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订(修订)本地区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并严格执行。鼓励有条件地区适度超配停车泊位,进一步提高新建大型综合医院、高品质住宅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新建居住区停车配建指标可超过2.0个/100 m²。

(三)优化规划实施管理。鼓励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因增加公共停车泊位而增加建筑面积的,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可按有关规定制定建筑面积管理和容积率计算的具体规则。增建停车设备突破原规划建筑高度的无需修改详细规划,无需变更规划条件。对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利用空闲地增设停车场所的、既有停车设施增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

二、加大停车资源供给

(四)加强城市空间复合利用。按照差异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合理利用桥下空间、闲置地块、公园绿地、广场、公交场站等改造、增建停车场,“见缝插针”式推进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库和人防工程停车场建设。鼓励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并向社会有序开放。盘活闲置人防工程资源,鼓励对平时非停车功能的人防工程进行功能改造,释放更多空间用于停车。

(五)加快停车充电设施建设。结合停车场建设,统筹推进充电桩、分布式光伏电站、储能电站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打造“光储停充”一体化服务站。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六)降低土地使用成本。停车设施建设用地供应可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方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七)多元激发市场动力。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多元化投资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探索“停车+服务”运营模式,允许公共停车场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小型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提高资本回报率。对于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开发运营。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三、综合疏解停车矛盾

(八)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系统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布局与结构,统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持续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加快建设全龄友好的慢行系统,不断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协同性。统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合理配置公共交通场站、公交专用道等设施,重点在停车矛盾突出的医院、中小学校、老旧小区、热门景点、核心商圈等区域,调整优化公交线路网络和站点布局,增强公共交通在中心城区的吸引力。

(九)加快城市换乘中心布局建设。推进大型城市轨道交通场站与多种城市交通场站有机结合、集中布设,实现功能一体衔接、空间一体布局,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停车换乘设施建设,完善换乘衔接优惠政策。

(十)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结合交通管理和需求调控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可以采取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大型车辆高于小型车辆等方式实行差异化收费。

四、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十一)加快推动停车服务智慧化发展。利用大数据、物联网、5g通信、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完善现有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功能,提高停车设施接入率,推动停车资源、管理平台整合,打造城市停车管理服务“一张网”,推动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智能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车位的实时监控和优化分配,鼓励多元主体合作,动态更新停车数据信息,促进停车信息共享。完善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优化车主服务模块,拓展“通停通付”“先离场后付费”、无感支付、车位预约、停车诱导、反向寻车、车位共享等提升用户体验感的实用功能。

(十二)完善路内停车动态调整机制。结合道路运行状况和周边路外停车设施建设等变化因素,开展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动态评估,逐步缩减路内停车泊位规模,减少对动态交通和慢行交通系统的干扰。

(十三)更大力度推广共享停车。在持续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工作力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共享模式,有序推进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居住社区等停车设施资源共享,逐步扩大共享范围,优化提升停车泊位错时利用率。

五、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十四)医疗机构。加密医院周边路网,改善拥堵节点,采取组织单向交通、设置即停即走限时车位等方式,优化医院周边及内部交通组织,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积极推进立体或地下停车设施改造,连通共享周边停车场,推广就诊预约停车,提供更多车位服务就诊群众。

(十五)中小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中小学校停车设施配建指标,新建学校配套建设地下接送中心,在早晚接送高峰期为家长接送车辆提供临时停车位。优化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组织,推广错峰上下学,施划路内限时接送车位,合理利用学校多出入口分流,分散上下学时段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压力。

(十六)老旧小区。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利用周边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利用内部空间建设立体或地下停车设施,与周边建筑错时共享停车资源,合理设置周边路段夜间路内停车泊位,增加老旧小区停车设施供给。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加强内部停车管理和道路违停执法,规范老旧小区停车秩序。

(十七)热门景区。推动建设一批串联旅游景点的各具特色、功能完备的自行车道和步道。鼓励建设一批服务于旅游区(点)的旅游停车场,加大生态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场建设力度,完善停车场充电桩等新能源服务设施,探索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增开重要旅游区(点)直通车和旅游公交专线,在旅游景点增设公交站点。依托交通枢纽,新建、改造一批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游客换乘、旅游客运专线、接驳接送、信息咨询等功能,推广实行景区停车线上预约,疏解景区停车需求。

(十八)核心商圈。优化公交系统和慢行交通环境,引导绿色出行,减少同一时段集中车流拥堵。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经营公共停车场,利用商圈周边道路增设夜间限时停车泊位,开展片区停车资源共享,增加核心商圈停车设施供给。加强违停执法、占道经营管理,持续改善核心商圈交通秩序。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加快建立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工作推进和协调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工作协同性、系统性。按照《江苏省重点区域停车综合治理工作指南》,聚焦医院、学校、老旧小区、热门景区和核心商圈等重点区域停车问题,实施“一区一策”,开展重点区域停车综合治理,着力缓解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周边动态交通正常运行的重点区域停车矛盾,提升停车管理与服务水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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