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第5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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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新开工项目立项前置要件编制单位采购 | 采购内容:国道662理小路毕棚沟隧道;国道350小金县双桥沟过境段改建工程;国道347茂县站至茂县县城段;国道213汶川县映秀过境段改建工程;国道317友谊隧道至紫坪铺特大桥改建工程 主要功能或目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拟开工项目立项前置要件编制、送审及报批等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二)服务要求1.开展拟开工公路项目必要的地质勘测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若有隧道、特大桥、大桥 或特殊构造物需开展的必要地勘工作),调查收集相关资料,研究并规范编制项目相关前置要件并完成送审报批工作。2.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报告、安全预评估报告等立项所需所有工可前置要件的编报工作,以及支撑上述要件成立和审批的子要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涉及各种自然保护地影响论证 报告等)编报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或备案意见(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成交单位不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可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所报的所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对于拟分包的部分要件项目,应统筹管理并加强与各相关要件报告编制单位的协调配合,处理好项目与各制约因素的关系。。(三)技术要求根据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立项前置要件编制工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标准、项目实际,顺利通过行业审查、发改部门和交通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查等,取得相关前置要件批复。同时应满足采购人提出对本项目其他的要求。(四)成果要求(1)签订合同收到采购人必要资料后供应商应在30个日历天内研究形成相关前置要件报告。(2)编制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应对编制成果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果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3)报告送审报批及取得批复后,供应商应及时提交完整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数量需满足审查、报批、存档等各环节工作要求。(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承担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同时,采购人将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 320.800000 | 2025年0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