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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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安良街早市场摊位三年经营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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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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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产租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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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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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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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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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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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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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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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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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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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道里区安良街早市场摊位三年经营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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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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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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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摊位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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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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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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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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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安松街(新阳路至安静街),安良街(安松街至安升街),安静二胡同(安良街至安静街)安达街(安良街至新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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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参考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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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类型为早市,市场位于安松街(新阳路至安静街),安良街(安松街至安升街),安静二胡同(安良街至安静街)安达街(安良街至新阳路),单排单侧摊位,总长度为4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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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所在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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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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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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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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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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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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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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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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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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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经营,具体见出租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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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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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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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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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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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5.66万元/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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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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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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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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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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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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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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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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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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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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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德中诚评报字[2024]第24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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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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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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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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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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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德中诚评报字(2024)第24077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安良街早市场租赁合同》为准。
5、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所租赁摊区作为早市使用,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改变用途,如违约将以合同违约终止租赁合同,租金不予退还。
6、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开闭市时间、清扫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市场管理规定。
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经营权,不得对市场经营权进行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一切金融资产变现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擅自改变摊区实际经营区域,如承租方违反本条规定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剩余租金不予退还。涉及多收取需返还的业户租金,由承租方负责返还。
8、如遇政府征收征用、街路公共设施改造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形,出租方丧失出租权,导致市场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况,出租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出租方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无息退还承租方剩余未到期的承包费用;但因此导致承租方不能经营或出现经营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因公共突发事件造成市场摊区临时关闭的,按照市、区有关政策执行;如遇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新规定和要求时,承租方应当遵循其规定进行管理。
9、租赁期3年,采取1+1+1模式签订合同。在考评合格、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详情咨询出租方。
10、本项目无优先承租权。
11、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12、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安良街早市场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3、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安良街早市场租赁合同同》为准。
以上条款均由出租方进行解释说明。
************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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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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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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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6F
法定代表人:王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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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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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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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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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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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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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不少于15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 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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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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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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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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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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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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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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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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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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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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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对该项目标的承租方要求为:
1、意向方要有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要有市场摊区管理相关经营范围(需提供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意向方具有市场实际管理经验3年及以上(需提供市场管理经验相关佐证材料:与原市场摊区承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为保持意向方管理人员的稳定性和管理的连续性,意向方需提供1名或1名以上参与市场摊区管理人员不低于1年缴纳社保等佐证材料;
4、承租方管理人员不得有涉黑行为,不得有前科劣迹,需在报名前向开办单位提供无犯罪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
5、参与市场摊区项目的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征信,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需提供信用佐证,如“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意向方公章。
6、出租租赁权按照现状出租,出租方不再承担任何维修及基础设施投入等费用。
7、意向承租方应当在竞价前到市场摊区自行踏查市场现状,并愿意对自己参加报名和参与竞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须承诺),并理性出价,避免出现恶意抬价现象。
8、意向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及材料审核,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
以上条款均由出租方进行解释说明。 详询出租方联系人:宫先生,******。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4年12月18日09:00至2025年1月8日16:00(工作时间)到道里区安良街10号进行现场勘察及材料审核,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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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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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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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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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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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09:00 至 2025-01-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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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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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出租方有特殊要求,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法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其它公告附件内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承租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系统端须点击“保证金查询”到账后,方可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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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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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5.66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5-1-10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等,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法:
1、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安良街早市场租赁合同》签订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手续。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安良街早市场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协议书》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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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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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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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多次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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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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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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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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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00
至 2025年01月10日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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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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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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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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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服务费比例:本项目以5年为周期,按周期收费(租赁周期不足1个周期的,按1个周期计算)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通知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3、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出租方签订《安良街早市场租赁合同》。
4、意向承租方未成功******银行系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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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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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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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宫先生,******。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杜女士,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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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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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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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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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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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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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管理考评办法.pdf
附件: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量化考评实施细则.pdf
附件: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引入承包经营单位工作方案.pdf
附件: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长效监管机制.pdf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1).docx
附件:道里摊区管理细则.pdf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docx
附件:附件四声明书.docx
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安良街早市场租赁合同(定稿)(1).doc
附件:出租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