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回收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北二环湘潭金属材料市场(属于湘潭市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锋园)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租赁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北二环湘潭金属材料市场11栋厂房进行废旧资源回收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212m2,主要构筑物为:11号厂房(主要包括拆解区、磁选位、原料暂存区、成品贮存区、办公区等)。主要生产设备为:磁选设备1台、滑吊2台、切割机1台、剪铁机1台、液压打包机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废钢材200t/a、废铝100t/a、废电机50t/a、废塑料20t/a、废纸20t/a、废布料10t/a、废橡胶5t/a、废电线20t/a、含铜金属废料(含铁量30%)40t/a、含铝金属废料(含铁量30%)60t/a。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进厂→加工处理(分类打包、剥皮分类、磁选等)→成品。项目建成后年产200t钢材、11.2t铜、130t铝、20t纸废、20t塑料、10t布料、5.8t橡胶制品、60t铁片、18t废电线、50t废电机。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磁选粉尘三面封闭,车间沉降。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做好防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非正常情况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 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7.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本项目在运营期间须使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标准的可在本项目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后方可使用。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