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株洲市渌口区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建设项目垃圾处理中心配套给水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渌财采计[2025]000006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建设项目垃圾处理中心配套给水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渌财采计[2025]00000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WY-CG25015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中标金额的10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0.68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株洲市渌口区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建设项目垃圾处理中心配套给水工程 |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1项 |
******.00 |
******.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注:(1)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供应商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将查询到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到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起至2025年4月3日止,全天(北京时间),在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上下载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2、磋商文件、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0时00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4月11日10时00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四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徐玲
2、电话:073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株洲渌口区渌口镇津口东路渌湘大厦6、7、8楼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 攀 徐女士
电 话:0731-******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益民小苑6号楼108号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