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213-JHRA-G2024-0053
二、项目名称:2024-2027年民丰河等河道水质管养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QEJK918 | 清扬路278号 | 93.1(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2027年民丰河等河道水质管养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2024-2027年民丰河等河道水质管养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建国、蒋红苗、薛红俊、胡洁、庄毅江、邹晶、张汉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金额为42071.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通扬南路280号9楼
联系人:徐科
联系电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808
联系人:李闯、吴轶群、章宸玮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闯、吴轶群、章宸玮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