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淮滨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淮滨县)”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淮财公开招标-2025-1-1 | ******农村局淮滨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 ****** | ****** |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3质保期:12个月(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4.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七、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答疑澄清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