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泸阳镇及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公告日期: 2024-12-31
合同编号:
城乡规划设计合同
项 目 名 称 :中方县泸阳镇及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委托单位(甲方): ******资源局
编制单位(乙方): ******有限公司
签 订 地 点 : 中方县
签 订 日 期 :
委托单位(全称):******资源局(甲方)
编制单位(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中方县泸阳镇及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项目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
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
4、《湖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5、中标通知书。
第二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方县泸阳镇及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服务;
2、规划范围:中方县泸阳镇镇区及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
3、规划内容及深度:
规划内容及深度应符合《湖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深度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及中方县泸阳镇及中方产业开发区实际情况。
4、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则、图件、附件及数据库。
规划文本:应以条文格式准确规范、简明扼要表述规划结论,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规划图则:采用图示和表格文字两种形式,包括单元底线控制图则和单元传导控制图则;
规划图件(包含但不限于):区位图、地形地貌分析图、用地现状图、综合交通现状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图、公用设施现状图、用地潜力分析图、国土空间结构规划图、土地使用规划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图、综合交通规划图、道路竖向规划图、给水工程规划图、污水工程规划图、雨水工程规划图、电力工程规划图、通信工程规划图、燃气工程规划图、环卫工程规划图、综合防灾规划图、控制线规划图、开发强度分区控制图等;
附件:包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流程材料、相关专题研究等;
数据库:应符合《湖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规划范围内1:500现状地形图 | 1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
2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 1 | ||
3 | 其他相关专项规划成果 | 1 | ||
4 | 规范范围及周边现状设施资料 | 1 | ||
5 | 项目说明 | 1 | ||
6 | 其他相关资料 | 1 |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编制成果
序号 | 规划成果 | 份数 | 提交日期 |
1 | 规划文本 | 纸质文件6份,电子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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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图则 | 纸质文件6份,电子件1份 | |
3 | 规划图件 | 纸质文件6份,电子件1份 | |
4 | 附件 | 纸质文件6份,电子件1份 | |
5 | 数据库 | 电子件1份 |
第五条 合同设计费
本合同规划设计费为人民币陆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小写¥686500.00(元)。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元) | 付费时间 |
1 | 20 | 137300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2 | 40 | 274600 | 完成县级技术审查后10天内 |
3 | 40 | 274600 | 完成县级专题会10天内 |
合计 | 100 | 68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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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划内容在规定的内容及时间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甲方有义务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甲方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3、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之外,甲方应按规划设计单位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
4、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3、乙方依据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4、乙方应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甲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5、乙方应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及数据安全,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规划成果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乙方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设计单位已开始设计工作时,发包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5、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并可根据实际需要书面变更合同。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
6、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则任何一方均无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也无需为此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由双方协商进行费用结算和阶段成果提交。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负责组织评审、报批,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
2、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中方县******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中方县******法院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肆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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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页)
甲方:(盖章) | ******资源局 | 乙方:(盖章)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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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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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地 址: | ******街道芙蓉中路三段******小学综合楼17层1710、1711号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 410000 |
电 话: |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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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银行: | ******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
银行帐号: |
| 银行帐号: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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