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卫滨区主次干道及区管公厕清扫保洁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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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卫滨招标采购-2024-5 | |||||||||||||||
******管理局卫滨区主次干道及区管公厕清扫保洁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4,119,3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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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卫滨辖区31条主次干道的道路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果皮箱清洗、维护、消杀、增补及垃圾收集,清扫面积总计******.29平方米;区属41座公厕的管理、保洁、清掏、提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投 标 人 请 在 上 述 时 间 内 登 录 新 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xx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财政局:******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管理局 | |||||||||||||||
地址:卫滨区人民路政府大院 | |||||||||||||||
联系人:袁平洋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98号8层811 | |||||||||||||||
联系人:宋丹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丹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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