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安宁市城市供水及补水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请各潜在投标人进行下载查看。
招标文件第4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措施评审评分”的评分分值不变,将内容“(1)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对项目的需求分析理解到位,技术架构描述清晰;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对项目的有详细的整体售后解决方案,分值9~13分。(2)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对项目的需求有分析,技术架构描述清楚;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可行,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对项目有切实可行的整体售后解决方案,分值5~8分。(3)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不够清晰,对项目的需求有分析,技术架构描述不够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够清晰,对重点、难点分析不透彻;对项目整体售后解决方案不全面,分值0~4分。
修改为:“技术措施评审评分”内容为(1)施工技术措施科学、施工工序、施工大纲合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确,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有针对性;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施工措施完整、合理的得9-13分。(2)施工技术措施基本合理、有施工工序、施工大纲,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简单,主要工种施工方法没有针对性;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施工措施基本合理的得5-8分。(3)施工技术措施不够合理、没有施工工序、施工大纲,施工主要工序不合理,没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施工措施简单的得0-4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此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