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RM0303-58-16
招标编号 |
瑞晟招【2024】097-1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零星制作采购(二次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福三北大路305-1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059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A幢(龙工大厦)2102、2105室 联系人:刘海燕、连慧练 电话:0597-2332901 传真:0597-****** |
本信息公示日期 |
2024年12月18 日 |
公示期 |
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3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各投标人如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的异议、投诉应按招标人要求格式(如需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进行编制,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向招标人反映(部门及******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办0597-******)。 注:本次公示仅对评标结果的内容进行公示,不接受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质量:/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实际执行金额累计达到本次招标项目最高可用金额(含税)或本次招标项目最高可用金额的剩余金额不足以支付任一服务费用,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合同终止。 |
评标情况 |
1、******委员会首先对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经评审 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审查。 2、******委员会对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 5 家投标单位进行了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经审查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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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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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评标时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确认。 3、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评标时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确认。 4、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评标时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开展行贿行为审查,以近三年【指投标/报价截止日前三年(含当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为准。 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7、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8、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针对上述第5项到第8项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采购实施计划金额:6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