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汝阳政采磋商新(2024)0085号-1 | ******有限公司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89 | ******.89 | 是 | ******.89 |
5.2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5.4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答疑(若有)及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5.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9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无其他在建工程(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