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文委〔2023〕513号),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涉及富宁县。目前,富宁县已完成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都强调,云南要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但督察发现,文山州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领悟不深入、贯彻不彻底,对文山州是滇东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和主体地位认识不深刻,在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上途径还需拓宽,部分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迟滞,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深刻。督察报告指出:有的地区和部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强调客观原因困难多、分析主观原因少,主观努力不够,工作总体比较被动。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督察报告指出:部分地区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不深不透,有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不足,有的监管责任落空,导致部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未“清仓见底”。
二、整改目标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以及巡察监督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深刻认识云南省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文山州作为滇东南生态安全屏障核心和主体地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牢固。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州、县(市)党委和政府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从最严格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两端发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两污”等突出生态问题,高标准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县委、县政府带头扛牢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压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三、整改措施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半年至少研究部署1次,坚持问题导向,分析研究工作堵点难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2024年上半年,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系统学习、全面把握、深刻领悟,增强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3.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引导科级领导干部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提升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水平。
4.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毫不动摇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绿色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抓手,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省州系列三年行动,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5.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突出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完善评价考核体系,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持续加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考核力度并强化结果运用。
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等制度,打通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和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7.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具体组织,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整改时限
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
五、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富宁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1.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4年以来县委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第86次、79次、77次)、县政府召开7次常务会(第2次、17次、23次、26次、36次、40次、42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分析研究工作堵点难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和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着力清除思想障碍、打破观念束缚,拿出更实的工作举措、更大的工作力度,坚决打赢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保卫战,让富宁大地蓝天常在、青山常绿、碧水长流。
3.制定印发《2024年富宁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富组通〔2023〕19号),将生态环保作为政治素质考核有关内容。
4.2024年8月14日制定印发《富宁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动摇,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之路,全力加快推进“绿色富宁”建设。
5.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凝聚各级各部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强化污染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全覆盖帮扶行动,指导辖区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积极配合州级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每年初定期向州委、州政府报告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实行同级人大审议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力度,印发富宁县《2024年度全县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方案》《2024年度乡(镇)和县级部门(单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履行基本职能情况考评细则》,将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纳入重点指标考评内容,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挥棒”作用。
******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预计12月完成项目审计。
7.于2024年3月13日制定印发《富宁县2024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并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纳入计******办公室对富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滞后和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了现场督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单位抓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