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居(尉氏县)安防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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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4-340 | |||||||||||||||
******居(尉氏县)安防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36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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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建成一个以防盗报警系统为核心,以入侵报警系统、图像和音频复核与监控系统、紧急广播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为基础,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在软件支持下,通过集成,将多个独立系统融为一体,在多媒体计算机的管理控制下实现各种功能,将上述部分与实体防护有机结合,建成一个高度智能化、自动化、功能完善,具有综合防范能力的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5.2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3工程地点:尉氏县境内; 5.4工期:45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 3.8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宏泰大厦三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尉氏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 |||||||||||||||
地址:尉氏县文化路西段 | |||||||||||||||
联系人:郭女士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楼 | |||||||||||||||
联系人:王统 | |||||||||||||||
联系方式:037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统 | |||||||||||||||
联系方式:03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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