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民生辅助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办事处民生辅助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办事处民生辅助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该项目预算金额为706.45万元,中标金额为706.4万元。招标文件与原合同第5条 服务费用 规定,2025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三期款项30%、30%、32%,******财政局所批复的2025年预算******.26元存在17629.26元的差异,为确保实际支出与财政批复相符,需在合同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支付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决定2025年二期款项在原定的30%基础上增加该差额17629.26元,调整后的二期款项为******.26元。相应地,2026年末期(第四期)款项将减少17629.26元,即末期(第四期)款项由565120调整为547490.74元。首期款项和第三期款项将按照原定比例进行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均需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办事处购买服务(民生辅助项目)合同》(下称“原合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补充协议。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办事处 地址:丽山路51号 传真: ******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