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详见附表)。本通告中凡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该项资质,并自本通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告。
审批通过的企业事项,可直接到原申请端口下载电子版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再线下发放纸质版资质证书。
本次审批事项未通过的企业,请及时根据提示核实申报材料后,重新申请。
******建设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表:
德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2024年第二十七批 |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请事项 | 审批决定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延续申请 | 同意。 | |
2 | ******有限公司 | 延续申请 | 同意。 | |
3 | ******有限公司 | 延续申请 | 同意。 | |
4 | ******有限公司 | 新办申请 | 同意。 | |
5 | ******有限公司 | 新办申请 | 同意。 | |
6 | ******有限公司 | 新办申请 | 同意。 |
责任编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