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FJHW2024-11-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州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W2024-11-1
项目名称:抚州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购2024F******0 | 抚州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抚购2024F******1 | 抚州市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采购项目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开************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0:00 至 2024年11月26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四楼(抚州城市展览馆)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eb/)。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为营造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提高政府采购社会参与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 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政府采购开标现场观摩制度,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的前提下,允许供应商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项目范围 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允许供应商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其中: 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应当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开标活动。 二、观摩席位设置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在开标室设置现场观摩席或在电子集中监管室设置电子观摩席。 三、观摩人员确定 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公开发布的采购公告中载明观摩开标的事宜,主要包括: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每个采购项目允许观摩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人以内(含3人)。 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应要求不晚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参考文本见附件)。 4.观摩纪律。应要求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 10 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场所管理 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观摩现场管理 1.身份核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核验观摩人员身份证件是否与预约信息相符。 2.进入观摩席。核验信息相符,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引导观摩人员进入观摩席。 3.离开观摩席。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安排观摩人员离开观摩现场。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4.邮箱:****** 附件:《观摩通知书》参考文本 附件:观摩通知书(参考文本) **先生(女士): 欢迎您参加**采购项目的开标观摩活动! **采购项目将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观摩通知书》,提前 10 分钟到达开标现场。 进入开标场所,请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制度。观摩期间,保持安静,不允许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开标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有序离开观摩现场。 注意事项 1)现场签到: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无法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2)递交原件:现场递交原件环节改为将参与本项目所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招标代理完成公布供应商名单,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宣布开始解锁后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企业未解锁的,作投标无效处理,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提出询问。 5)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八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居广场7栋42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