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中“6.3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减免/?降幅50%,实际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提示:招标人应根据《关于降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3〕400号)要求,合理设置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现更正为:“6.3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减免/?降幅50%,实际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提示:招标人应根据《关于降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3〕400号)要求,合理设置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
2、招标文件已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3、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或澄清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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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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