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生物制药产业基地生产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生物制药产业基地生产车间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金铺园区生物谷街996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102°48′50.809″,N:24°46'50.600"。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活疫苗和灭活疫苗生产车间的生产线使用不同疫苗培养种类新增产品,在活疫苗生产车间内利用1条稀释液生产线用于生产稀释液,在灭活疫苗生产车间包装段新增与瓶子规格相适应的设备用于包装,锅炉房、危险品库、综合楼、污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原有。项目建成后生产稀释液150t/a、细胞活疫苗4.08t/a、细菌活疫苗0.26t/a、禽胚灭活疫苗100t/a、细胞培养灭活疫苗(转培养瓶)5t/a、细胞培养灭活疫苗(悬浮培养)35t/a、细菌灭活疫苗60t/a。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依托现有生产线增加产能。施工场地做好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生产车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锅炉燃烧废气依托原有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活疫苗生产车间有毒废气负压收集后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楼顶5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6)排放,灭活疫苗车间一、二层有毒废气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7-DA009)排放,动物实验废气及有毒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中效过滤器处理后分别通过6根15m高排气筒(DA010-DA011、DA014-DA017)排放,动物饲养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中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抽排风系统、污水处理站废气,车间抽排风系统由排气通风管道引至车间侧墙排风口排放,通风管道及车间定期采用臭氧消毒系统进行消毒。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活毒废水、动物实验楼废水、办公废水、锅炉排水等。活疫苗车间、灭活疫苗车间的活毒废水及动物实验楼废水经灭活罐灭活处理后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一般生产废水(不含细菌、病毒)、冷却水、锅炉排水等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中急性毒性、乙腈、总有机碳处理达《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限值要求,其余指标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置于室内,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其余侧满足4类标准。
4.地下水及土壤
项目可能存在活毒污水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破裂泄漏风险。落实分区防渗,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车间、污水输送管线为一般防渗区;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设置3个跟踪监测井,制定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监测。
5.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死亡鸡胚、安检用的处死动物等无害化处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10㎡),经高温高压无害化处理后的毒株包装物和生产区清洗产生固废同高效过滤器滤布、废弃酶标板、过滤膜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医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废弃活性炭、石英砂、滤膜由厂家回收,无害化处理后的动物粪便、污水处理站污泥、办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氢氧化钠、硫酸、盐酸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分类存放、专人管理;设置300m3事故应急池,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有限公司企业网站公示,在厂区进出口、化古城村、化成社区等地粘贴公示征求意见;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2日通过民族时报公开征求意见;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生物制药产业基地生产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街道武振街******办公室
邮编:650503
附件:1. 云南生物制药产业基地生产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