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及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珙县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提标改造项目(垃圾分类箱、分类亭及果皮箱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Z-******-215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招标联系人 |
李老师 |
招标联系电话 |
****** |
开标地点 |
******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4-12-19 09:30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00 |
公示期 |
2024-12-21至 2024-12-25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格(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第1名 |
******有限公司 |
******.00 |
95.64 |
第2名 |
******有限公司 |
******.00 |
90.11 |
第3名 |
******有限公司 |
******.00 |
82.40 |
中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 |
******.00元 |
监督部门 |
招标人监督及主管部门 |
联系电话 |
****** |
异议投诉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