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桂林市象山区******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涉及住宅总建筑面积13.16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雨水管网改造5825m,污水管网改造5815m,燃气管道及配套加装(其中燃气主管720m,燃气支管2100m,燃气表及阔门等附属配件1建设规模及内容068套),电力线路改造规整415m,道路及地面硬化修复9880F,安装路灯246盏,安装监控150套,楼道及外墙面修复9870,新建围墙120m,违章建筑拆除及外运840P,绿化修整95中,安装健身器材1套、充电桩8个。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开标地点 | 2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2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阳宝贵(注册编号:桂******8353; 身份证号:450322********205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和平【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3)******; (身份证号:430521********619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龙胜各族自治县盛园路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91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文国元(注册编号:桂******1133; 身份证号:450304********155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翔【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 身份证号:450305********104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2022 年桂林市市本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管道老化更新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021年桂林市市本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90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牟琪(注册编号:桂******0433; 身份证号:452501********623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玲【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1)******; 身份证号:450881********74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学校雁山校区家政护理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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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237.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