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行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项目运行场所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19
******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湘潭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湘潭市交通运行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项目运行场所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交通运行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项目运行场所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223号
3、委托代理编号:ZMRS-XT******
4、采购项目预算:******.0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整包 | 湘潭市交通运行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项目运行场所改造工程 | 湘潭市交通运行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项目运行场所改造工程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07元 | ******.07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1、供应商资质证书如处于更换期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满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须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湘建法(2024)10号)的要求),并提供资质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湖南省外的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上述相关资格证书除职称证书外均应真实有效(应提供在有效内的资格证书或完成投标截止日期上一年度的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街道聚富路7号)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获取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开标地点):******街道聚富路7号)。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上进行公示。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文勇
2、电话:******8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交通信息大厦
(3)联系人:唐果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街道聚富路7号
(3)联系人:文勇
(4)电 话:******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