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芜湖智能网联及自动驾驶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芜湖智能网联及自动驾驶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AHZT-2024-10493),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芜湖智能网联及自动驾驶项目(第二次)。本次针对标包二重新采购。
1.2本次招标具体招标的规模、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标包 | 采购内容 | 项目预算 (不含税/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1 | 标包二 | 路侧监控设备辅材等,4年免费质保 | 16.03 | 1个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及中电信数智安徽分公司的要求;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电信数智安徽分公司技术的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标包二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03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一份有效的自2021年7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1.4投标人须提供或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请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
3 | 投标人联系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
(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不接受现金,汇款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且付款摘要中注明项目编号),汇款账户信息详见下文;
******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开户行:******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893
注:未按照以上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均不予认可,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0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201号4楼408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本项目不再组织现场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远程开标。
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所需时间,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接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6.2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王巷4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201号
邮 编:230011
项目负责人:方瑜洁、徐瑞
电 话:******、1******30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银 行:******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93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