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关于西畴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农复〔2024〕28号)要求,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于2024年11月29日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审查推荐的参加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的4家县级以上(含县级)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了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合作社名称 | 最后得分 |
西畴县柏林雾乡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 | 89.16 |
西畴县汇群养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 83.33 |
西畴县同乡草本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 83.66 |
西畴县顺发阳荷种植专业合作社 | 77.83 |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2月2日起至12月6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反映。联系电话:0876-******。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