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街道厚嵩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街道厚嵩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街道厚嵩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的批复 锡开管发[2024]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街道厚嵩路(锡东大道一京沪高铁段) | |||
2.1.2 建设规模:******街道厚嵩路(锡东大道-京沪铁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景观绿化面积约39600m2,造价约650万元。 | |||
2.1.3 合同估算价:65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06月07日 | |||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 |||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景观绿化等工程。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范围内合同价≥48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后首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所注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2/12/2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12/2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9/2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招标人: | ******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厚嵩东路86号 | 地址: | 无锡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88号9楼903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浦潇梦 | 联系人: | 黄鼎盛、倪贝儿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