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公示说明
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巴青县县城山洪灾害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巴青县县城山洪灾害治理工程
建设地址:巴青县县城达尔塘山
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护坡2427m,跌水消力坎34座,拦沙消力坎4座,排水沟1580m等。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那曲地区巴青县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金盾苑小区23幢3单元1002号
联系人:邱总
电话:******
三、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