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日期: 2024年12月17日至 2024 年12月19日
汾西县县城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委员会评审,确定该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汾西县县城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96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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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限公司
| ******.88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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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限公司 | ******.89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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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姚小军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 |
2 | ******有限公司
| 苏昭阳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陕************ |
3 | ******有限公司 | 李艳东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3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改革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四、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址:汾西县城西大街
联系人:杨红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任昭奎 刘世峰 宋杰 邸明
电话:0351-****** ******
电子信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