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蒸湘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2023年)结余资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衡蒸发改审〔2024〕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蒸湘区2021-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结余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蒸湘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2023年)结余资金项目。
2.2 建设地点:蒸湘区呆鹰岭镇中平村、鸡市新村、同溪村、高碧村共4个行政村;蒸湘区雨母山镇新竹村、幸福村、七里山村、群益村、梓木村、临江村、雨母村共7个行政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完善项目区域排水与灌溉工程,实施小型水源工程与输配水工程建设;加固改造堰塘41座;灌渠共计2条长1555m,排渠2条长660m。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2.4.1招标范围:蒸湘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2023年)结余资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2.4.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2.4.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按《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验收规范或国家、省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验收的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B)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B)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B)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①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4年12月06日~2024年12月26日 9时止(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址:******/)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0)。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6 0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8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综合评估法II□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 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农村局,电话:******。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农村局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20号
联 系 人:龙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楼1809室
项目负责人:陈芮汐(项目负责人)、刘晨博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