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原阳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2、项目编号:原交建2024GB39号
3、建设规模:原阳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为341亩,其中建设用地约为309亩。主要包括检测中心与检测车间、智慧停车场以及充电桩项、相关道路、研发中心大楼以及综合服务楼、标准化厂房等工程。
4、招标范围
原阳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造价咨询服务。
施工(EPC总承包):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在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图纸审查合格的设计内容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各项检测、保修等及相关后续工作。
监理:设计阶段监理、工程施工前准备、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和结算、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对本工程承包商的全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同时配合审计等工作。
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需要参加招标答疑,就招标清单及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对投标单位进行答疑,同时配合审计等工作。
5、工程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境内。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
共分3个标段
1标段: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
2标段:监理
3标段:造价咨询
8、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1标段:24个月
2标段:项目设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3标段: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招标前评审
9、质量标准:
1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满足施工需求,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国家、省、市县区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标段:满足行业及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标段:满足行业及国家有关质量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本次招标2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本次招标3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方面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近年及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4、其他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重大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否则其投标无效;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标段、第3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t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08:00至2024年12月26日18:00。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月9日09:00。
2.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原阳县新城区太行大道南段
联系人:姚鸣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大学路35号升龙天玺一号院1号楼2001
联系人:谢宇影
联系电话:******
******管理局
地 址:原阳县新城区安泰街2号
电 话:0373-******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