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景政复〔2024〕315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街道曼外村委会阿克新寨村小组生产道路建设项目的批复》(景农复〔2024〕63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衔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省级衔接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高省级衔接项目工作效益,确保省级衔接项目在阳光下进行。现将有关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街道曼外村委会阿克新寨村小组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10.2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24万元。经验收决算,实际投入资金10.12万元。
三、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修建生产道路长115.1米、宽3-4米,406.25平方米。其中道路整形406.25平方米、碎石垫层8厘米、C30砼厚20-40厘米406.25平方米(其中C30砼厚20厘米312.83平方米,C30砼厚40厘米93.42平方米)、Φ12单层双向带肋钢筋0.71吨、M7.5水泥砂浆毛石挡墙3.28立方米。
四、建设地点:******街道曼外村委会阿克新寨村小组。
五、建设期限:开工时间2024年5月23日,竣工时间2024年12月12日。
六、项目主管单位:******农村局。
七、项目实施单位:******办事处。
八、项目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村小组改善村小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当地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和生产道路通行条件,节约生产成本,有利于农产品快捷运输。项目覆盖阿克新寨村小组139户714人,其中脱贫户15户57人,监测户1户1人。
以上项目内容公示10天,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监督举报。
******办事处。
监督电话:0691—******
******街道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信地址及电子邮箱:景洪市景亮路16号怡景湾小区商铺2楼 ******
******办事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