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R2022-010地块项目 |
标段编号 | A************007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R2022-010地块红线内供电配套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市通州区R2022-010地块红线内供电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R2022-010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通高新管备[2023]92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起朝霞路绿化带,北至用地界,东起希望路绿化带,西至竖石河绿化带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占地面积约 29221㎡,容积率2.0。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8220㎡,规划计容总建筑面积58407㎡,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7057㎡;配套用房1350㎡;地下建筑面积约25349㎡。
2.1.3工期要求: 16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
2.1.4质量等级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要求和省、南通市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及相关部门验收。同时中标单位须配合总承包单位获得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奖(8#或10#或12#楼)。
CA系统中统一填写“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内容:******居民用电计量箱至动力、照明总箱之间的电力电缆、电力排管、电缆通道、及相应高低压电缆分支箱、电表箱、远传智能化抄表、充电桩表箱、设备基础等全套施工内容;所有配电所(开关站、变电站)的门窗、空调、通风、除湿、照明、接地、电缆沟、智能化控制系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示: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10KV及以上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建设单位(或供电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
3.7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01 月 20 日 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9.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9.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通州区江海圆融汇1号楼13楼 |
地址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
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朱仲英 |
电话 |
0513-****** |
电话 |
0513-******-803、****** |
2024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