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委托******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贰仟捌佰零陆万柒仟陆佰陆拾贰元零玖分(¥******.09元)【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51756.78元。】。
本项目经招标人确认,以审定总造价的92%(即******.09元×92%=******.12元,人民币大写为:贰仟伍佰捌拾贰万贰仟贰佰肆拾玖元壹角贰分)作为入围条件。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51756.78元。】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贰仟伍佰捌拾贰万贰仟贰佰肆拾玖元壹角贰分(¥******.12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按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1日